關於乳癌
前言
乳癌在歐美地區一直居於婦女癌症死亡原因的第一位,而在台灣地區,乳癌在女性癌症死亡原因死亡的排行亦逐年上升,依行政院衛生署民國97年台灣女性癌症死亡原因統計資料,女性乳癌死亡人口為女性癌症死亡人口之第四位,因乳癌而死亡的女性人口為1654人,10萬女性人口死亡率為11.2人/10萬人。
乳癌多發生在40-50的婦女,一般女性乳部有硬塊,往往羞於告人,認為不重要或害怕切除乳房,而耽誤大好治癒機會,乳癌是比較容易早期發現的癌病之一,只要每個月利用幾分鐘的時間自我檢查,就可以保護您寶貴的生命。其實90%硬塊多是良性,早期乳癌病人不需將乳房整個切除,可採取乳房保留手術。在沒發現乳癌之成因,無法採取有效治療之前,定期自我檢查,發現異樣即行受檢,早期治療是乳癌防治的最好辦法。
起因
乳癌的成因仍未完全明瞭,常見的高危險因素,分述如下:
1. 初經早於12歲,停經晚於55歲的婦女。
2. 從未生育者或30歲以後才生第一胎者,也有較大的罹癌可能。
3. 一側乳房罹患者。
4. 乳房有增生病灶者。
5. 卵巢癌及子宮內膜癌患者。
6. 停經後肥胖者。
7. 胸部曾大量接受過放射線照射者。
8. 重度喝酒者。
9. 攝取高脂肪、高熱量食物的婦女。
10. 口服避孕藥及停經後補充荷爾蒙者。
11. 遺傳與基因突變:
在近年來有越來越多的研究證據顯示,遺傳因素與乳癌的發生有著非常密切的關係,尤其是知名的BRCA1或BRCA2基因突變,帶有此突變的女性,兩側乳房都罹癌的機率是多數病患的4倍。而首度確診罹患乳癌的女性若越年輕,就越可能另一側也罹患乳癌。
在一項針對55歲以前罹患乳癌的705名兩側乳癌病患和對照組1398名單側乳癌病患的研究結果發現,越年輕的乳癌病患越有可能帶有其中一種突變基因,帶有BRCA1基因突變的女性,另一側乳房也罹癌的是沒有突變基因婦女的4.5倍,而帶有BRCA2基因突變的人,另一側罹癌的機率是沒有突變基因婦女的3.4倍。有18%帶有突變基因的患者在10年內另1側乳房也會出癌細胞,而沒有任一種基因突變的女性,只有5%會再度罹癌。另外,帶有BRCA1的女性,在30多歲就罹患乳癌者,有31%會在10年內再度罹癌。而沒有這個突變基因的年輕乳癌女性,則只有7%會在10年內再度罹癌。
此結果顯示,對40歲以下的乳癌患者進行BRCA1及BRCA2基因突變檢測的重要性,另外,對於有家族乳癌病史的患者,也應進行相關基因檢測,並定期進行乳房檢查。